作者:庄育勋 来源: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4-06-05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也对环境标准的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属各有关部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标准也分散在不同的标准体系中,对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保护要求涉及较少,有关各类地质生态系统的质量要求则是空白。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必须“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地球化学生态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标准的组成部分。而这些研究需要研制有关地球化学生态环境的系列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制定各种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方法标准。这恰恰是国家实验地质测试中心过去和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标准物质是生态环境样品分析计量的标尺和“砝码”,是实现“一次测量、一份报告、全球通行”的准确量值载体。目前全国已有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993种,其中地质领域拥有国家一级标准物质540种,另外地质领域还有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83种,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地质分析国家标准物质体系。这些工作在地质实验测试量值传递、方法确认、能力考核、仪器校准和质量监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基础地质研究和生态环境研究领域提供了有效的计量技术支撑。依据国家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和地质研究工作对地质矿产实验测试工作的需求,结合分析技术和仪器设备的科技进步,我国地质生态环境领域在今后8年拟研制各类急需和典型标准物质约400种,目前在研的标准物质有216种。今后还急需研制的标准物质主要涉及生态环境中形态价态和有机、矿物新材料和综合利用、新能源矿产、急需典型岩石矿物、微区和同位素地质以及非金属矿物理化学性能等标准物质。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自2002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了系统的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主要采取我国在国际上具有领先水平的地球化学原理和方法,查明地球化学元素在生态系统各生态因子及其之间中的分布、分配、迁移、转化规律及其生态效应。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紧密围绕需求,近年研制完成了22类118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的研制工作,其中土壤及沉积物重金属顺序提取标准物质、湖泊沉积物中磷形态标准物质、地下水砷形态标准物质、富钴结壳锇同位素成分标准物质、铜镍硫化物铼锇同位素成分标准物质等均已步入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南极、北极海洋沉积物标准物质、青藏高原三江源土壤成分分析系列标准物质以典型的地球化学景观特征,在生态环境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比如:土壤和沉积物重金属顺序提取形态分析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可用于生态环境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样品形态分析量值比对和质量监控,同时也可用于农业、环境和卫生等部门相关样品分析的量值比对和质量监控。除了应用于土壤、沉积物生态地球化学形态分析之外,顺序提取方法还广泛应用于水系悬浮物、大气颗粒物、废弃物检测等其他领域。
再比如:配合我国首次进行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研究建立了地下水污染样品分析测试和质量监控体系的一系列技术方法,研究解决地下水污染样品分析测试工作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确保了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样品分析数据的准确可靠,有效推动和直接提升了我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的整体水平。
近年来,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一直在开展金属矿山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领域的科研工作。我们迫切地感到,国家需要更符合当前污染防治需求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土壤污染含量和强度进行分级,系统制定土壤污染等级标准, 进而建立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全面评估土壤污染及其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和防治。